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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武汉: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及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及管理相关工作

时间:2026-09-04
各区(开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局、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建市规〔2026〕2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资质审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委托审查的通知》(鄂建函〔2024〕85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实时监测加强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及监理企业资质审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武汉: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及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及管理相关工作

      一、审查范围
      (一)省厅委托审查的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贰级、专业承包贰级、不分等级资质及监理企业乙级资质(具体类别详见附件)。
      (二)市本级负责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以及采用备案制方式办理的施工企业劳务资质。
      二、审查流程及方式
      (一)基本流程
      资质申请及办理采用线上方式,申请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按照申请事项和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材料清单列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报送地选择“企业注册所在地”。
      (二)审查方式
      1.省厅委托审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新申请和增项事项),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查。其流程为:企业申报→资质窗口核实申报材料信息并受理→组织专家审查→工作人员复核→窗口工作人员集体审议复核意见→公示审查意见,审查结果报省住建厅核准公告(公路、水运方面资质审查结果同步推送至省交通厅)。
      2.省厅委托审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省厅委托审查监理企业资质和市本级负责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采取一般性程序审查方式进行。其流程为:企业申报→资质窗口核实申报材料信息并受理→处室工作人员对注册建造师、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配置情况及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查→公示审查意见,省厅委托审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监理资质审查结果报省住建厅核准公告,市局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发布资质核准公告。
      三、专家管理及使用
      审查专家由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审批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评审费用按照《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武财行〔2019〕113号)相应标准执行。对3次以上未参加或在审查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由市局将有关情况函告省厅,并不再纳入后续审查专家抽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买卖资质行为。申报企业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将报请省厅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并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企业资质。对涉嫌买卖资质的企业,依法暂停办理所有资质审批事项,经调查核实的,将报请省厅依法撤回相关资质。在业绩核实、资质审查、动态监管中涉嫌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省厅《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明确各类资质审批办理工作时限。省厅委托审查的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贰级、专业承包贰级、不分等级资质及监理企业乙级资质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厅公告时间)。市局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网上公示时间),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三)严格资质申报人员考核管控标准。进一步强化资质人员考核要求,重点关注同一批次申请件中相同人员在多家申请企业使用的现象,将相关人员信息登记备案,纳入重点核查范围。申请由我局负责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一年内不得参与2家及以上不同单位资质申报;注册建造师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四)压紧压实属地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企业资质、注册人员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涉嫌“挂证”、存在生产经营异常等问题的企业,要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核查,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局汇总后按权限处理。涉及此类的信访投诉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受理回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可向市局建管处(审批处)反馈。
      附件:委托审查资质类别表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8日

原文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委托审查资质类别表

 

资质类别

序号

资质类型

等级

建筑业施工

总承包资质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3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

贰级

4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贰级

5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7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8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9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建筑业施工

专业承包资质

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3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4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5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6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7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8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9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0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1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2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3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5

核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1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19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0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1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2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3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4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5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26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工程监理资质

1

房屋建筑工程

乙级

2

冶炼工程

乙级

3

矿山工程

乙级

4

化工石油工程

乙级

5

电力工程

乙级

6

市政公用工程

乙级

7

机电安装工程

乙级

8

通信工程

乙级